黃要求法庭聲明被告指控他於2014年9月27日凌晨襲警但最終撤控的行為,屬濫用職權和惡意檢控;而首被告在同一時間毆打他是侵害其人身自由,兩被告需就此作出懲罰性賠償。
黃在案發一年後聯同衝入公民廣場的黃之鋒、周永康等人一同被控,他否認控罪,原定於去年2月開審。
他在撤控後接受訪問,指當日到場打算幫助被噴中胡椒噴霧的示威者清洗雙眼,強調沒衝擊警方防線,反而是警方突衝向示威者,他被6至8名警員按在地上毆打,以致雙手及尾龍骨被打傷,反被「屈」襲警。
他又透露被控後一直尋找影片以證清白不果,警方則聲稱沒拍攝現場片段,幸代表他的律師樓在其他示威案中發現警方曾拍下現場片段,足證當日是警察衝擊示威者及圍毆他,遂交予控方要求撤控。
案件編號:DCCJ4300/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