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局長說:無人希望裁員,但這是電盈的商業決定,港府不應作出干預……他只要求電盈在勞工處安排之下與員工開會,以示電盈是一個負責任的良好企業公民云云……
簡直是廢話中之極品,不負社會責任的企業,在賺錢的情況下(固網業務一直賺錢,只是電盈其他業務全都失敗),不理打工仔水深火熱,不理經濟已經蕭條,失業高企,落井下石,只顧自己利益,照樣裁員;只需與被裁員工與勞工處開個會,做場「秀」,就可得到良好企業市民榮耀,有無搞錯!
殺了人肯燒衣紙,再請被殺者家人吃餐解穢酒,不但無罪,重係好人?!筆者要強烈譴責這個支納稅人錢卻只識為財閥做公關,文過飾非的葉澍堃局長!
商業決定?小超人的父親李財主多次公開指令特區停建居屋,還要全力托市,又是否商業決定?政府為何不敢要求盡得政府政策之惠的財閥家族在這非常時刻為社會做點好事,裁少幾個打工仔?董建華與葉澍堃,究竟是為誰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