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襲港】暴風下貼錢返工?打工仔屢被剝削 工會促立法保障

蘋果日報 2018/09/15 15:17

超強颱風山竹

超強颱風「山竹」逼近香港,天文台預告很大機會懸掛8號風球,更不排除掛10號波。現時很多基層工人在颱風下仍要上班,雖然勞工處訂立了《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工作守則),但沒法定約束力。有保安員要直踩24小時,有清潔工貼錢搭的士返工,甚至有零售員被扣假等。工會促政府立法,保障僱員在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排。
每逢風季來臨,職工盟轄下屬會都收到不少工友反映,受到不公平對待,大多從事清潔、保安、零售、飲業和護老等行業,最常見是「貼錢」打工。雖然工作守則列出,僱主應提供接送服務和發放特別交通津貼作鼓勵,但基層員工往往要自費搭的士到港鐵站轉車,有時甚至被的士司機加收費用,卻得不到補償。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指出,即使部份工友因打風而臨時不用值班,但會被僱主扣去勤工獎,或被當作輪休,甚至違法扣除年假等。他指,有保安員反映,颱風懸掛時值班,但下更員工因交通或其他原因未能接班,便要直踩兩更長達24小時。另有酒樓員工為應付颱風後的開市點心,要提早一晚冒風雨返酒樓作預備。
「喺資強勞弱嘅情況下,每每都係打工仔女被剝削。」職工盟主席吳敏兒批評,勞工處訂立沒法定約束力的工作守則,只是「冇牙老虎」,因基層打工仔往往沒議價能力,在颱風下工作面對不公平待遇,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即使毋須上班也被剝削,遭扣薪或扣假等。
她促請政府盡快修訂《僱傭條例》,規管僱員在惡劣天氣生效期間的工作安排,如打風上班需以工資兩倍計算、提供往返交通或支付實際交通費等;如非提供必要服務者,僱員可有權選擇是否在指明惡劣天氣警告生效期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