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休漢在大埔街頭流連時,不滿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兩名前助理,呼叫林瑞麟下台的口號,上前出手襲擊二人。該怒漢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稱因政見不合犯案,裁判官則好言勸導:「人有言論自由,應欣賞唔同意見。」判處他入獄一個月,緩刑一年。
現年58歲的被告李新平,已婚,育有兩名兒子,退休前任職建築工人。他昨承認兩項普通襲擊及一項襲擊傷人罪。其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因與事主政見不同,一時衝動才犯案,已深感後悔。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即回應:「唔明點解可以因為咁而打人?」辯方續指被告向兩人道歉,並願意向他們各賠償1,000元。
裁判官又勸告被告:「如果有人打你老婆仔女,你都會同佢死過啦……人有言論自由,應欣賞唔同意見。」被告聽罷,承諾不會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