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與舊愛于文鳳打官司 律師費至少過千萬
周星馳于文鳳
周星馳與于文鳳之間的7,000萬元錢銀官司,由入稟開始計,打足8年。有法律界中人估算,單以雙方的法律團隊10天審訊上庭陣容,包括三位資深大狀和兩位大律師,律師費至少花費1,800萬元;若連同事前律師行的準備功夫計算,並且視乎大狀之前參與程度,最終訟費總數隨時翻倍,甚至可達天文數字。
原告于文鳳由兩位資深大律師、包括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以及杜淦堃,再加上大律師王加豪代表;而被告周星馳一方,則由資深大律師林本立與大律師林瀚基迎戰。他們全部來自城中著名大律師行Temple Chambers。
坊間曾有人戲稱此大律師行為「天廟」,有41位大律師,當中25位是資深大律師。為人熟悉的除了上述幾位外,還有石永泰、湯家驊、黃仁龍,翟紹唐等,「粒粒星閃閃」。石永泰曾為大律師公會主席,黃仁龍則於2005年受命為律政司司長,離任後於2013年加入Temple Chambers。翟紹唐則曾任多項公職,包括監警會主席。
有行內人指,資深大狀與大律師出庭的訟費尚可估算,但負責幕後的律師行費用卻難以估計。他解釋,于文鳳先後於2012年和2017年入稟,為她處理訴訟的律師行,「在中間已做咗好多嘢,因唔知佢用幾多律師做證人誓章、狀紙」。一般律師行收費與大狀出庭費相若;而以重量級律師行計,更是水漲船高,費用隨時是大狀出庭費的1.5倍,當中還未計律師為案件預備的文件夾數量。如果案件正審前,其中一方曾就法庭一些決定提出上訴,涉及的費用則更高。
另外,大狀若在審訊前曾參與預備文件,亦將視乎參與程度而計費。全程協助撰寫文件,比起只就文件給予意見,當然收費更高,最高可能是出庭費的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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