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辣過澳門!中央指派國安事務顧問架空林鄭? 加強監督學校、社團防「恐怖活動」

蘋果日報 2020/06/20 18:09

港版國安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作出說明。相關草案全文4,800字。外界一直關注香港教育界及學校會否被外力監管,草案列明特區政府要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於學校及社會團體,特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監督和管理。相信未來教育界及學校將成港府大力整治對象。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外,中央更會委派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即變相架空特首林鄭月娥?
由中央委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究竟會否再派「國內安全保衛」(俗稱:國保),或公安到港,相信是未來的另一個關注點。如果屬實,香港的「一國兩制」將不難出現「3.0」版本。
澳門沒有國安事務顧問
根據草案內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這與於2018成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比較,其成立除了澳門特首外,其他委員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保安司司長,警察總局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等,未見中央委派所謂「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提供諮詢意見;澳門的經濟財政司司長亦不在委員會內。
草案說明總則(一)列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監督和管理」。
總則(三)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接受《蘋果》查詢時指,澳門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立兩年,未見任何實質工作、亦未向公眾公開會議內容,認為當初澳門政府成立國安委員會,目的是回應中央政府的要求;由於澳門過去未曾出現影響國家安全的行為,故該委員會「都係做下政策研究,無咩具體措施提出,同香港嘅情形好唔同」。
對於外間引用澳門例子證明立法影響極細,區錦新不同意,指澳門的政治形勢與香港不同,政治操作亦不一樣,如澳門立法會委員會不用公開會議內容、政府成立的委員會大部份由特首做主席等,質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所謂「參考澳門」的說法是「麻痺大意」,淡化「港版國安法」對香港社會的影響。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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