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騙局】中金再生涉詐騙案開審 創辦人「左手交右手」涉42億
高等法院中金再生
前上市公司中國金屬再生資源涉嫌於十年前申請上市時誇大財政收益,意圖使聯交所批准申請。公司主席秦志威的妻子與一名經理被起訴串謀詐騙罪,今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指中金再生旗下的中環鋼鐵公司製造虛假交易帳目,支付給金屬供應商的資金,回流到中環鋼鐵客戶手中,變回中環鋼鐵收取的貨款,形成「左手交右手」的迴圈,涉及資金流高達5.38億美元(約42億港元),當中部份來自秦志威。
兩名被告為中國金屬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創辦人之一黎煥賢,亦即秦志威妻子,及被控方形容為公司大管家的行政經理蔡玲玲。控罪指兩名被告串謀秦志威和其他人犯案。
控方於開案陳詞中陳述,中金再生從事收購廢金屬加工出售,2008年6月首次申請上市,未能成功。翌年2月再度申請,增加保薦人,重新提交財務資料,同年6月成功在主板上市,集資17億港元。及至2013年公司被停牌,2016年除牌。
控方指,申請上市的公司最近三個年度的利潤需達5千萬元,被告不誠實地提交中金再生的虛假財務資料業績,誇大利潤,藉此誘使聯交所接納申請。控方指即使不提交假資料,中金再生可能也符合上市資格,被告犯案或許有很多原因,例如想增高招股價,問題是聯交所倘若知道財務資料誇大,就不會批准申請。
主控續指,被告的手法是利用中金再生旗下公司、報稱從國際採購金屬和銷售的中環鋼鐵,與三間廢金屬供應商和兩間採購客戶建立虛假交易。客戶據稱為了購貨而付錢予中環鋼鐵,經中環鋼鐵流至供應商手中,及後用某種方式流回客戶手中,如同左手交右手。當中資金流動高達5.38億美元,秦志威是指示交易的關鍵人物,部份資金由秦提供,而至少一成資金是按首被告黎煥賢指示支付。
此外,控方指款項是透過與供應商名字相近的「影子公司」經手,這些影子公司按次被告蔡玲玲指示在本地註冊成立,由不同內地人獨資持有,其中一間由黎煥賢支付註冊費。至於採購客戶也有影子公司,部份公司的持有人和登記地址與影子供應商相同。審訊明續。
中金再生在2009年上市,在上市僅五個月後,當時財務總監王學良隨即辭職,原因是董事會未能澄清他提出的憂慮及被拒絕查看財務資料,其後多次被沽空機構狙擊,至2013年證監會罕有地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2條賦予權力,入稟高院申請將公司清盤。
至今年初,證監會逐一清算協助中金再生上市的保薦人,其中招商證券因在出任中金再生保推薦人時沒有履行聯席保薦人應盡的盡職審查責任,而被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700萬,至於瑞銀則因在出任中國森林及天合化工保薦人時行為缺失被罰款3.75億元,並吊銷其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牌照一年,證監當時亦有提到對瑞銀另一宗上市申請其他各方的紀律處分程序仍在進行中,當時有消息指這間上市公司正是中金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