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衞報》引述機密資料,指歐智華○五至○七年以巴拿馬註冊公司名義,存入五百萬英鎊(約5,972萬港元)至滙豐瑞士私銀戶口,他在電話會議上解釋為「私隱」理由,因當年香港「炒房」電腦系統,使其人工可讓同袍一覽無遺。不過,英媒紛紛狙擊該議題同時,卻忽略主席范智廉應否就滙控涉助逃稅事件下台。
歐智華追溯至九○年代在香港滙豐炒房任職,當時電腦系統容許同事連入其他同事戶口,而他當年多次成為公司最高薪員工,「我酬金唔係不可告人(secret),但絕對係私隱!」又指當時在巴拿馬設離岸公司,並在當時保密性極高之瑞士私銀設賬戶亦屬正常操作,「嗰時個個炒房人都喺滙豐以外開戶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