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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不違反發展概念 孫公不同意
鍾逸傑死撐愉景灣是度假區

蘋果日報 2005/01/13 00:00


【本報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繼續就愉景灣批地事宜進行公開聆訊,事件中的關鍵人物、前布政司鍾逸傑出席聆訊時堅稱,愉景灣發展至今的性質仍屬度假區項目,猶如泰國的布吉及美國邁亞密,強調愉景灣沒違反當年行政局(現為行政會議)批准的發展概念。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質疑,鍾當年沒有要求發展商補地價是「隻手遮天」,是為退休後加入財團而鋪路。 記者:馮永堅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出席聆訊時則與鍾逸傑唱反調,認為愉景灣發展項目的性質已有實質改變,並指當年有關土地使用的審批應交由行政局處理,以決定是否改變愉景灣的土地用途。

否認獨斷獨行
前布政司鍾逸傑是應帳委會要求,昨日首次出席愉景灣事件的聆訊。鍾逸傑甫開始即向出席的議員及官員表明自己年事已高,及退休超過十七年,未必能提供事件細節。他憶述,在七七至八二年間擔任新界政務司時參與愉景灣事件是非常有限,並指當年就愉景灣作任何決定時都有與其他官員商討,以及聽取測量師、律師等提供的專業意見,故不存在獨斷獨行。
他又解釋,愉景灣當年是荒蕪之地,沒有任何基建及發展,加上最初的發展商亦遭銀行清盤,故行政局批准給予其彈性,即容許發展商在愉景灣作度假區及商業樓宇的發展。但他對愉景灣現時變成了一個居住了一萬五千多人的地區表示驚訝,但仍強調多人住並不代表該地區不是度假區,「例如布吉、邁亞密和蒙地卡羅,都有高樓大廈,難道這些地區就不是旅遊勝地」?

質疑「鋪後路」
民主黨的鄭家富批評,鍾逸傑當年批准發展商更改愉景灣規劃、不將大幅增加住宅面積的修改提交行政局審議是有不足。
鄭家富又指,鍾在二○○○年加入愉景灣發展商香港興業旗下的名力集團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令人懷疑鍾當年行為是為退休「鋪後路」。
另一議員鄭經翰則說,愉景灣發展至今已不是度假區,最多只可說是「住宅裏面有度假設施」。
審計署較早前公布的報告批評,政府當年讓香港興業把愉景灣的土地用途,由高爾夫球場及酒店改為住宅用途,但沒有要求對方補地價,決策過程又繞過行政局審批,帳委會現正跟進有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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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景灣現有一萬五千人居住。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