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王太今年10月起,收到訛稱入境處人員及上海公安來電指她涉及內地刑事案件,至本月15日王太被騙去存放在內地銀行的200萬保證金。她丈夫王先生憶述上周六(17日)清晨到尖沙嘴警署(圖)報案,警方卻以事發時王氏居於沙田,指須把案件轉交沙田警區調查,但至周一(19日)即48小時後仍未完成交接,疑浪費了查案拘人的黃金時間。王先生又指上周六他曾趕內地取得銀行過數證明,但周一他欲把有關資料盡速交予沙田警方以追查騙徒身份時,有探員卻拒絕以電郵收資料,只着他平郵寄到警署即可,因對方覺得「遲一兩天分別不大」,令他氣憤及失望。警方指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暫未有人被捕。
■記者徐雲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