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九四七年制訂的和平憲法,日本不可以擁有軍隊,也不能以武力解決國際糾紛。執政自民黨上周五批准修憲草案最後修訂文本,計劃把憲法條文中的「放棄戰爭」一詞改為「國家安全」,更把自衞隊正名自衞軍,既參與自衞任務,亦可參加國際維持和平工作。
修憲案須取得三分二國會議員支持才能通過,還要在○九年舉行修憲公投。
另一方面,鑑於中國軍事擴張和朝鮮半島的不明朗局勢,美國和日本前天公布,美將把七千名海軍陸戰隊員由沖繩撤到關島,並同意在日部署強大的導彈防衞雷達,並加強軍事合作。但日本在野黨對美日重整其軍事合作關係表示不滿。社民黨幹事長又市徵治說:「新協議是安保政策的大轉變,我黨不能接受。」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