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被告檢驗身體的法醫賴世澤醫生稱,被告沒有新近造成的灼傷或擦傷,被告有長短腳情況,右腳較左腳短兩厘米。被告稱在七十年代曾遇交通意外,導致右大腿骨折。他觀察被告行動緩慢,步行時一拐一拐,他測試被告下肢功能,相信被告並未盡全力。
六十八歲的被告昨在庭上又叫囂大吵,法官湯寶臣令被告押返犯人羈留室內,啟動機電工程署為本案鋪置的電視聯播系統,從電視螢光幕上見被告仍然「口噏噏、手指指」。法官勸他說:「你唔使嗌得咁大聲,你個咪閂咗㗎喇!」法庭頓時變得平靜,但噪音累及毗鄰法庭。午膳後,被告承諾不再叫囂,才獲准重返庭內。
案件編號:HCCC2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