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咗加強企業管治,港交所(388)最近建議上市公司董事會當中,要有三分一獨立非執行董事。網上股評人DavidWebb唔止一次批評本港上市公司嘅獨董,大部份係由大股東選出嚟,唔夠獨立。噚日佢再撰文,用3隻分別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同有嘢唔講嘅馬騮,嚟形容唔夠獨立嘅獨董,非常抵死。
講得興起,Webb燒埋港交所3位董事嗰叠。雖然佢曾經話過,立法會議員石禮謙身兼16間上市公司董事,質疑佢有無足夠時間應付,之但係,Webb唔認為港交所要限制每個人可以擔任幾多間上市公司董事,因為呢樣嘢完全在於董事本身有幾多職務在身。
佢舉例,一個全職行政總裁或立法會議員或行政會議成員,未必有好多空閒時間可以好好應付一、兩個獨董嘅職務。相反,一個無其他職務嘅退休律師或會計師,就可以應付5個以上嘅獨董職務。
Webb咪就係想話,港交所獨立非執行主席夏佳理,仲有獨董鄭慕智同許照中三個,做緊壞榜樣!喺港交所年報睇到,本身係律師行合夥人同行會成員嘅夏佳理,係另外8間上市公司嘅非執董,仲要係4個政府委員會嘅成員。鄭慕智係律師行高級合夥人,總共坐住11間上市公司嘅董事會。正職係證券行董事總經理嘅許照中,亦係6間上市公司董事。講到咁白,Webb想講咩,大家心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