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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暴之戰】警晚上8時截查 凌晨2時才搜身 少年因此違反宵禁令被押上庭

蘋果日報 2020/06/13 14:40

旺角保釋宵禁令禁足令

昨日6.12一周年,警方在各區大舉截查市民。其中一名早前被控示威堵路的17歲男學生,凌晨時分身處旺角,被指違反法庭批准保釋時頒下的禁足令兼宵禁令,今早遭押解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據了解,男生只因跟隨被驅散的人群,才會走到旺角;而他昨晚早於8時已被警方截查,只是警方等到凌晨2時才正式搜身。裁判官聽過辯方陳詞後,決定給予男生機會,准他繼續保釋,但警告他別以為保釋條件是「玩玩吓」或者「無牙老虎」,若不嚴肅看待,定會後悔。
被告為17歲曾姓男學生,早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涉於去年12月9日在旺角洗衣街及山東街交界用木板與雪糕筒等物堵路。他本月3日提堂後,獲准以2,000元擔保外出,保釋條件包括禁足案發地點附近,每晚9時至翌晨6時半宵禁,並且每周須向警署報到一次。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增加報到頻率至每天一次,其他條件不變。
被告今被押上法庭。控方指他於凌晨2時許仍身處旺角彌敦道。據了解,辯方解釋指被告昨晚6時至7時身在油麻地,該處並非其禁足範圍;惟其後被告跟隨被驅散的人群走到旺角,至晚上8時遭截停,當時仍未違反晚上9時開始的宵禁令。裁判官反問:「有事發生佢仲走埋嗰堆人度呀?佢因為呢類事情被檢控,仲走埋去?」辯方稱被告現已理解當時的決定實屬不智及愚蠢。
【案件編號:WKCC16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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