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法例共列明52種職業病,勞工處提交立法會文件顯示,去年經證實的職業病個案有334宗,較前年219宗激增53%,其中職業性失聰確診個案有184宗,增加了38%,手部或前臂腱鞘炎更由31宗激增逾一倍至63宗。勞工處表示,《僱員補償條例》把6種肌骨骼疾病,包括手部或前臂腱鞘炎列為職業病。流行病學證據顯示,這些疾病與特定職業有明確的關係,例如工作時手部長時間進行重複性動作或過度用力可導致腱鞘炎。去年的個案,患者屬服務及銷售人員、文書支援人員、非技術工人等。勞工處會繼續向相關行業的負責人及從業員進行宣傳推廣,加強他們對預防上肢肌骨骼疾病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