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公佈業績虧損前偷步沽貨 創板股財務經理判監4個月

蘋果日報 2019/02/19 19:12

內幕交易證監會中國煤層氣

中國煤層氣(8270)前財務經理歐陽少鵬2012年在披露公司業績虧損前沽貨,東區裁判法院今日宣判他內幕交易罪成立,被判監4個月,並需繳付12萬元罰款。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歐陽參與了有關中國煤層氣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度財務業績的審計過程,故他大約在2012年3月27日或之前已獲悉關於該公司當時尚未向公眾披露的兩項消息,即他已經得知中國煤層氣在2011年錄得大約人民幣5,200萬元的未經審核虧損,以及中國煤層氣面臨其股份遭暫停買賣的風險,原因是該公司無法在2012年3月30日之前化解所有未能解決的審計事項,以便按時公布該公司的2011年度業績。
歐陽在掌握了該等資料的情況下,慫使或促致其父親於3月28日以每股0.44元的價格出售50萬股中國煤層氣股份,涉資22萬元,而歐陽本人也在翌日以每股0.40元的價格出售了60萬股中國煤層氣股份,涉資24萬。兩日後、即同月30日,中國煤層氣宣布無法及時擬備其經審核的業績,該股同日暫停買賣。中國煤層氣直至同年10月3日才公布其2011年度的經審核業績,當中披露了公司有大約4900萬元人民幣的虧損。
中國煤層氣股份於2012年10月4日恢復買賣。該公司的股價由暫停買賣前的最後收市價0.325元下跌20%至0.26元。證監會指,歐陽藉此及透過其父親以內幕交易分別避免了8.4元及9萬元的帳面虧損。法院作出裁定時,考慮到歐陽得知的資料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內幕消息,歐陽身為關連人士,聲稱在關鍵時間沽貨與公司虧損的內幕消息完全無關的說法不能令人說服。法院亦命令歐陽繳付證監會總額為33,365元的調查費用,同時准了他的保釋申請,以待他就有關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