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嘅我唔講,淨係因為要知道邊個用點對點嘅方法進行信息發放,呢條法例已經強迫所有互聯網供應商,記錄低顧客所有上網活動,然後政府一聲令下,交畀啲公務員睇。你上網查過關於自己家族遺傳病嘅資料?將會有個匿名公務員會知。你上網查過性玩具嘅資料?將會有個匿名公務員會知。你上網查過點樣控告政府行政部門?將會有個匿名公務員會知。你上網查過祖國嘅人權狀況?將會有個匿名公務員會知。
政府真係覺得自己通過呢條法例係「走得前」?政府究竟明唔明乜嘢叫做「走得前」?孫柏文已經準備建議書(圖1)寄去
[email protected]。反對立法嘅朋友,不妨一齊寫信去政府,只要有文字,layout係點,政府都要喺諮詢期完畢之後,將所有見議書原封不動咁公開。有用BT嘅一齊請王永平食C(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