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受理反替補機制覆核

蘋果日報 2011/07/12 00:00


【本報訊】公屋居民張德榮上月自行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政府硬推替補機制草案違憲,要求法庭推翻替補機制。事隔不足一個月,政府已於7.1遊行22萬市民上街後急轉軚,暫時收回替補機制,公開諮詢兩個月。張德榮昨繼續向高院尋求司法覆核許可,但遭拒絕受理。法官林文瀚指,草案尚在立法階段,並非「終極方案」,充滿變數,法庭不適宜干預立會程序,如張德榮於法例生效後感不滿,可重提申請。
現為沙田居民權益委員會委員的張德榮(54歲)昨指,即使政府已於7月4日公佈暫將替補機制草案押後提交立法會恢復二讀及表決,先公開諮詢兩個月,但轉軚行動仍涉違憲。他解釋,議員吳靄儀早前在法案委員會動議撤回草案先作諮詢,當時立會否決動議,政府現時不理立會表決結果,先作諮詢,涉違反《基本法》第64條,即無執行立會通過並已生效的「法律」。他要求法庭發出司法覆核許可。
法官判案時指,認同代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大律師之陳詞,除非草案會對選民構成不能彌補的影響,否則法庭在草案仍在立法階段不應干預;草案不是「終極方案」,法庭不適宜過早干預立法程序,故拒絕張德榮的申請。法官又指,張德榮的權利不會被剝削,他如在法例生效後仍感不滿,可再申請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