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被告愛護小朋友,助養了六名小孩,在青島的兒童福利院領養了本案事主和另一較年幼兒童。被告自稱成長於傳統中國家庭,雙親管教嚴厲,今次事件因事主頑皮,她想加以教導才犯案。她視養子如己出,為照顧兩子連親女在美國誕下孫兒亦無暇探望,她亦婉拒想過二人世界的男友提出求婚,可見她視兩子利益比自己幸福更重。裁判官則奉勸被告,體罰可能令小朋友誤以為暴力可解決問題。
案情指今年5月至6月20日間,家傭目擊被告先後三次用28厘米長的紫色膠棒打養子,並以手機拍下事主傷勢,顯示其面、手臂、背部等留有紅印,家傭後來將事告知鄰居的女傭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ESCC3464/14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