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校委會】官:上訴庭雙學三子及反東北覆核案例適用於本案

蘋果日報 2017/09/21 10:27

李國章港大校委會紀文鳳馮敬恩李峰琦圍堵校委會

香港大學學生於去年1月26日圍堵港大校委會,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的馮敬恩,以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早前被裁定罪成,裁判官今將判刑,代表馮的資深大狀李柱銘甫開庭曾提出要求押後以與控方商討上訴庭最近兩宗刑期覆核案例。惟裁判官高偉雄指已經看過,指理解兩案的判刑原則,稱犯案者是否適合社會服務令要顧及情節是否嚴重,亦要顧及有否需要判阻嚇刑罰。若案情嚴重即使適合亦未必會判社會服務令,而高亦認為這原則於本案適用。
李柱銘再指,上訴庭的判詞只約束判詞頒布後的案件,認為不應追溯至本案。
裁判官主動提及已做一些法律案例資料搜集,找到《公安條例》原初定立的法律原意;以及英國法律改革委員於1974年討論「強行進入」罪的文件。裁判官指香港似乎沒有就該控罪的案例,亦理解這條法律背景已屬「中世紀」,主要國王的財產被佔據。李柱銘開玩笑說,「咁我哋要小心處理,因為李國章英文名係Arthur,King Arthur嘛!」
法庭休庭半小時,以商討是否需就追溯期問題作出法律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