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高層郭炳江等人的貪污案,上訴庭今頒下判詞,三名法官一致駁回各人的定罪。其中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在判詞中指,控方毋須證明許實際如何優待新地,因為許身在高位而貪污,行為當然是難以讓人發現,而且其所作的,或許只是一個點頭或一個眨眼的動作。
楊官指許當時身為政務司司長,但收受利益成為新地的耳目,是新地在政府中的朋友,完全破壞了他應對政府及香港市民的忠誠,楊形容許:「心與靈魂與新地一起」,不顧香港市民的利益。楊官更指:「如政務司司長收受利益,卻只因收錢時間是在上任前或卸任後而脫罪,這會是香港悲慘的一天」,又指明顯許仕仁是背叛其職位,應予以譴責及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