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通告指「客人有16%以上完全供滿樓的業主」,但他們可能會假扮住公屋或租屋住,「有錢人唔會主動話你知有錢」,故職員需與客人交心發掘大客。通告又指過去10年樓價升幅跑贏通脹,業主「每年都賺緊錢,身家月月厚,絕對有錢買療程,不要畀藉口自己話中心啲客人無錢,無錢就要開發隱藏的導彈」;鍾解釋「導彈」代表客人。
通告又指要用腦努力搵錢,分析夏季時裝比較薄及有透明感,減肥需求會增加,提醒經理培訓員工「滲客減肥」。公司推出做30次身體療程可獲半價優惠,但強調如可推銷更貴的療程,則不用推銷平價療程,最重要了解客人需求及消費能力。鍾不同意通告只鼓勵員工向有錢的客人推銷,她稱會向所有客人推銷,首要是考慮客人需求。她指有些舊客久久沒有光顧,員工便悲觀猜想對方不再來,通告旨在給予員工希望。
被告周向榮的代表律師盤問時指,周主要負責策劃業務發展及準備上市,沒有參與日常管理,而是交由總經理及幾名經理組成的「中央管理小組」負責。鍾同意辯方所指。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