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與死者交往期間,會將假日時間分配給家人,妻子沒起疑。至2011年3月,他有晚喝醉了在客廳致電秦,傾談時「突然見到太太,我唔知佢聽咗幾耐,即刻收線入房瞓覺,諗住當冇事」。惟妻子翌日即興師問罪,逼他坦白,更欲搶他電話親自致電秦,他惟有承認在夜總會認識秦,曾發生關係,但強調「唔係認真,唔會再搵佢」。
他指妻子揭發婚外情後不再信任他,認為他藉工作與秦見面,曾向他謂:「去做嘢吖嘛,冇得challenge你,我只可以當真」。妻子3月自殺入院,他在10月發現她服食不明藥物,追問下才知她自殺後被轉介至精神科,需服抗抑鬱藥,妻子當時哀求他;「可唔可以同我坦白啲,唔想成日估吓估吓,究竟你同個女人係咪仲係一齊?」被告坦承當時與秦仍有見面,妻子即情緒激動,但翌日稱為了兒子,願嘗試原諒他,他遂決定與秦斷絕關係。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