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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校內墮斃 男教師作供:校長指示要監察死者工作

蘋果日報 2020/12/30 18:36

李東海小學墮樓

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疑不堪工作壓力而在校內墮斃,死因庭繼續研訊。該校男教師作供透露,甫開學便接獲指示留意及監察死者工作。時任校長羅婉儀庭上反駁指不是「監察」,而是「關顧及特別協助佢多啲」。男教師坦言羅於言語間並不尊重教師,又透露死者曾向他訴苦謂:「今次好大件事,校長要warn我定唔知出warning畀我,佢要趕我走!」
2013年加入李東海小學的男教師吳銘暉供稱,他於2018至19學年擔任署任課程主任,與死者一同負責聯校圖書活動,並需向校長報告活動詳情。他指羅要求高,若遇到同事工作不符要求,便會出言指摘、甚至當眾「言語間隱晦講有啲唔好聽嘅說話」,直指羅在言語上並不尊重教師。吳坦言責罵內容雖不至於人身攻擊,但「聽完會係唔舒服」。

與死者同負責交流活動 校長沒要求證人交報告

吳又透露,曾看見死者在圖書館內哭泣,後來從其他教師口中得悉她因工作問題而遭校長接見。對於教師對羅評分偏低,吳指羅曾嘗試改善同事間的士氣,並有老師認為羅「第二年鬧人鬧少咗」,但他本人不認同。
聆訊中所提及的澳門交流活動,吳指該活動由他及死者負責。他憶述曾向死者查詢有否通知參加活動的學生家長,死者回應謂「搞掂晒」。及後死者曾於2月26日拜託他跟進學生保險事宜,由於他是署理主任,遂向副校長鄭月嫦報告,繼而揭發未有向學生家長發出活動通告。
吳續指,死者曾於去年3月初的教師發展日向他訴苦謂:「阿暉、阿暉,今次好大件事,校長要warn我定唔知出warning畀我,佢要趕我走!」吳自言當下已知來龍去脈,因鄭副校長已向他透露,羅就出漏通告一事責罵死者,「鬧得好勁,叫我要有心理準備」。他當時惟有安慰死者「頂住喇,我哋工作都係咁」。
吳接受家屬代表大狀盤問時承認,他有責任確保負責活動的老師向家長發通告。對於死者出漏通告一事,他及直屬上司鄭副校亦有責任,惟他確認羅並無就此事責罵他或要求他撰寫報告。

不覺家長對活動感愕然

代表教協的大狀則問到,除死者外,羅有否吩咐吳監察其他教師的工作,吳回應稱沒有,而他亦沒有印象羅曾吩咐其他教師監察另一名教師的工作。大狀問,監察一事是否只針對死者,吳稱「嗰個moment冇呢個諗法」。大狀追問,既然他的工作包括監察死者,為何沒有留意漏發通告一事;吳解釋當時亦因腳傷不時請病假,故沒有察覺,加上死者稱已通知學生家長。
吳亦確認,當他事後親自致電通知家長活動詳情時,「(他們)本身已經知悉」,後則改口稱不知道是否之前已知悉,但不覺家長感到愕然。
羅其後展示當年的WhatsApp對話紀錄,內容提及「真係要搵人做好關顧工作」,強調當時的字眼不是監察,「反而係關顧及特別協助佢多哋」,吳同意。至於未有就漏出通告責罵吳,羅揚言:「你2月尾病假,我3月4號病假,你同唔同意我係未見你,因為你都涉及呢件事……」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聞言打斷羅的話,指證人不知羅的想法,無法作答。聆訊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CCDI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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