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不滿裁判官批准保釋 罕有提出覆核但遭駁回

蘋果日報 2020/12/09 18:34

主任裁判官錢禮保釋律政司

去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佔領立法會,原本被票控進入會議廳的男子范俊文早前缺席聆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上月底被捕並加控暴動罪,最終獲主任裁判官錢禮繼續批准保釋。律政司不滿裁判官批准保釋候訊的決定,罕有地就此向高等法院申請覆核。法官彭寶琴今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駁回律政司的申請,但收緊保釋條件,包括晚11朝6宵禁。
立法會案有多人被控暴動,被告范俊文(28歲)被控與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馬啟聰、王宗堯、沈鏡樂、劉頴匡、吳志勇及其他不明人士參與暴動。范俊文明午須到東區法院應訊,進行轉介區域法院手續。
范俊文上月28日被捕,30日在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席前提堂,獲准保釋,條件為1萬元保釋金、居於報稱地址、禁足立法會範圍、交出旅遊證件、每兩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另由父親提供1萬元人事擔保。
高院法官彭寶琴下令增加保釋條件,包括要求范每晚11時至翌早6時遵守宵禁令,每星期一、三、五向警署報到,並由多一人額外提供1萬元人事擔保。范亦須提供僱傭資料和合約副本供法庭作記錄。
過往主任裁判官錢禮的決定曾遭親建制人士抨擊,例如批准12港人事件中部份被控人士保釋。范俊文上月獲准保釋後,民建聯議員周浩鼎和葛珮帆批評錢禮沒吸取教訓,或會令市民誤以為干犯暴動後仍可「施施然」生活,促請律政司提請覆核,更要求禁止錢禮處理暴動案件。
【案件編號:HCCP7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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