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付「國美」品牌使用權被收回的可能,國美已準備好重新使用「永樂」品牌。《中國證券報》引述一名國美管理層表示,雖然與黃光裕簽訂的「國美」品牌使用權到期年份最少至2014年,但集團已就更換品牌做好準備。他說,若提早解除協議,大股東須面臨巨額賠償,惟沒有披露金額多寡。
就轉用「永樂」商標一事,陳志雄稱,這必會削弱國美本身品牌的形象及競爭力,因永樂本身就是經營失敗才被國美收購,品牌價值與國美大不相同,料股東會反對。
對9月28日股東會的投票結果,陳志雄指黃光裕未有十足勝算,故會繼續與機構投資者接觸,爭取支持。國美管理層亦同樣馬不停蹄與投資者會面,爭取支持。另外,內地《每日經濟新聞》引述消息指,黃光裕案二審判決將於9月初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