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角時昌迷你倉昨日發生大火,至今仍未救熄。消防處代表指迷你倉內有數百個上鎖小房間,增加救火難度。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表示,政府需要留意若地契列明該處作工業用途,是不可當作貨倉之用,可能與審批入則時的用途不符,違反建築物條例,迷你倉的間隔是否影響走火通道,存放的物品為何物等亦不可一一查查明,除易燃外,大量重物亦可能超出大廈設計時的承載力,形容是「計時炸彈」。
翻查資料,立法會去年至少有兩名議員向政府書面質詢迷你倉的問題,政府當時回覆指本港並沒有用作規管迷你倉的特定法例,亦沒有規定該等貨倉的設立地點。政府並沒有迷你倉的統計數字。
經民聯劉皇發去年11月問到「政府現時如何得知迷你倉有否存放危險/易燃物品及其種類,以便萬一該等貨倉發生火警時能採取合適的方法灌救?」當時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回覆是,消防人員在接獲火警報告及到達現場後,會從多方面作出風險評估,以制訂滅火策略。在滅火行動中,消防人員會透過觀察現場環境的改變,不斷進行動態風險評估。另一方面,不同類別的危險品,都有指定的標記、標籤及包裝等要求。故此,在一般情況下,消防人員在處理有關涉及危險品的事故時,可憑藉物品上的標記、標籤及包裝等,初步評估是否涉及危險品及其類別。
另外,政府在4月回覆九東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時指,「迷你倉」是否違反地契條款,要視乎其實際運作情況及所涉地段地契的條款,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