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言論,純為「得啖笑」,以下才是「正經講」。
1982年,兩位犯罪學家聯手撰寫一篇名為《破窗》的學術文章,首次提到「破窗理論」(BrokenWindowTheory)──此理論認為,小罪小案若不制止,他日將會孕育成嚴重罪案:若果某人打破人家一扇窗,竟又發現無人修理,於是他就會得到一個訊息──「其實打破一扇窗,也沒甚麼大不了。」於是,他會打破更多的窗,如果都發現沒有人理,他會開始跳入別人的家,最終,他就會燒掉那棟大廈。
破窗理論相信,嚴重罪行都由微小惡行開始。
此理論當年隨即被紐約市長朱利亞尼採用,警隊嚴打小罪小案;塗鴉、乘車不買票、隨地拋垃圾等等,統統不放過。結果,紐約市罪案率在朱利亞尼任內直線下降,單是殺人案,就在10年內降幅高達73%。
小犯罪,多數人也做過,也不見得我們結果都會去殺人,但教育兒童應該從小做起。
決定不花心神去辨清哪位男子當日是否在講笑,口同鼻拗,根本是無法認清的,只是…如果一個人開始也不清楚自己是否在講笑,把留言放上網,沒人阻攔,於是他繼續與同好者詳談執行罪案的細節,又發現沒有人阻止。愈談愈興奮,不如約出來見見啦,反正都沒有人理吧…之後…之後呢?還是會變成頭版的。
我沒有因為自己是女性而顯得過敏,我就是天生不會。我想,最需要搞清楚的,就是他所講那個笑到底本身是否已經構成性騷擾──在公眾地方,用callforaction的方式,來向陌生人構成的性騷擾。
***BrokenWindows,JamesQ.Wilson與GeorgeL.Kelling合寫,原文刊於1982《TheAtlanticMonthly》三月號。
Textby卓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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