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提交《網絡安全法》草案 倡核實使用者身份

蘋果日報 2018/09/11 17:42

澳門網絡安全法

澳門行政會公佈《網絡安全法》法律草案內容,建議網絡經營者應查核及登記客戶身份資料;而法例生效前已購買的預付電話卡,若使用者在60日限期內沒有補交身份資料,電話卡將無法再使用。法案又建議,網絡經營者向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時,用戶的私人內聯網地址與互聯網公共網絡地址的轉換紀錄需保存一年。
澳門新聞局公佈,行政會已完成討論《網絡安全法》法律草案,指網絡攻擊及網絡入侵層出不窮,世界各國及地區政府均就網絡安全進行專門立法規範。為防範資訊網絡的威脅,澳門特區政府制訂的《網絡安全法》法律草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並擬設行政處罰制度,若經營者違反網絡安全義務,將被罰款5萬元至500萬元澳門幣。
當局又提出成立一個屬決策機關的網絡安全常設委員會,所有公共部門、運輸、電訊、銀行保險、醫療衛生、水電等共11個領域的機構,營運者有義務設立網絡安全主要負責人,在發生網絡安全事故時,須通知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
澳門特區政府去年12月起就制訂《網絡安全法》展開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不少意見認為建立網絡安全防護體系屬有必要且具迫切性。但也有公眾憂監管後,會侵害市民私隱、收窄言論及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