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顧會僱員代表昨與勞工處和入境事務處開會,政府在會後宣佈,雙方已就解決輸入外勞漏洞問題達成共識。入境處會實施一系列新措施,包括要求僱主申請輸入外勞時,須申報在該申請前的18個月內曾否向勞工處提出補充勞工計劃申請,以防止有僱主可能在申請補充勞工計劃失敗後,轉而就相同職位空缺向入境處提出申請。
入境處亦會詳細考慮申請個案有關行業和工種的實際情況,並就一些薪酬水平較市場同類工種明顯為低、要求輸入的工人數目較多、或有關工種與補充勞工計劃下,輸入的技術勞工可能有相當重叠的輸入勞工申請,徵詢勞工處意見。新措施會在實施六個月後檢討。
勞顧會僱員代表吳秋北指出,過去五年向入境處申請輸入外勞,獲批率高達92%以上,審批制度形同虛設,必須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及審批的嚴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