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癡情男教師五年前戀上同校13歲小四女生,卻因非禮她而鋃鐺入獄。他出獄後疑對女生死心不息,上網尋獲她就讀的中學校址,並送禮給她企圖重修舊好,又發誓待她滿16歲後,每年均要跟她見面一次。女生於數年間飽受精神困擾,現已19歲的她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對男人感恐懼,申請禁制教師繼續滋擾,及向他索償。
現年45歲的被告張耀明早於2009年因多次吻原告女生,又發電郵叫她改口供,不要指證他非禮,終被判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他於2010年判監21個月。
入稟狀指2011年9月,被告到原告就讀中學外的小巴站等她放學,嘗試送東西給她。原告大驚離開及報警,並要勞煩父親每日陪她上學。同年11月,原告在校內收到疑是被告寄來的文具及小禮物,再次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