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洩的兩份口供及報告涉及在元朗區票控兩名市民不依交通燈號過馬路,詳細列出了兩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及電話。其中一位張小姐昨得知個人資料外洩後表示,會考慮投訴,但覺得投訴未必有用,「唔係今日嘅事,以前都經常發生,真係好無奈」。另一位王先生則批評「警方疏忽,輕易將我嘅資料上網任人攞」。
另兩份則涉及在元朗區票控違例泊車,其中一份更披露了一宗懷疑警務人員被抄牌後向交通督導員施壓的個案。事發在07年9月3日晚上約10時,該交通督導員在又新街與建業街交界票控違例泊車,其中一輛被抄牌的車輛貼有警官俱樂部泊車證,車主上前自稱「伙記」,要求取消告票,交通督導員拒絕,車主則表示「我姓王嘅,你同我落好啲notebook佢」。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會主動調查警方洩露資料事件。
警方發言人繼續指這是一宗獨立事件,不代表警隊資訊保安系統出現漏洞。發言人又表示會配合私隱公署調查,及向受影響市民致歉。如果調查證實有人違反守則,會採取紀律行動。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警方不少內部文件涉及敏感資料,一旦洩露有可能性命攸關,警方對嚴重洩密個案,必須採取嚴厲紀律處分,才能有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