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已是7年前,陳濱松坦言當時選擇先向投訴警察課,因「睇吓啲警察講乜先」。他擔心若先循民事追討,上庭開審時警察必定「作古仔,夾口供」。
審裁官在判詞中不但批評退休總督察羅磐基口供有問題,亦質疑投訴警察課的處理手法。陳當時向投訴課列出18項指控,當中有兩項指控成立。雖然明明有兩項指控成立,惟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供詞稱,投訴課未能確立的指控,或可被視作在民事索償中沒責任。審裁官坦言,袁司長的邏輯相當難明,不懂欣賞,質疑投訴警察課是否有「特別的處理手法」。
案件編號:SCTC023871/14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