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子高大、外表斯文的被告陳駿(21歲),被控三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及三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的交替控罪。控罪指被告在6月25日、7月6日及7月7日,在港大偉倫堂兩個不同浴室內,先後用手機拍下Z、Y及X的下體及乳房的影像。案件押後再訊,以等候法律意見,被告其間獲准以1,000保釋,不得騷擾證人,及不可進入偉倫堂內。
據了解,X在案發當天洗澡時,發現有人伸手入浴室內偷拍,X驚惶大叫,穿好衣服後報警。宿舍後來被搜查一輪,被告的電腦被發現Y及Z的出浴裸照,因而揭發他便是偷拍男。
案件編號:ESCC52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