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禁錮的三名被告為吳偉亮(四十一歲)、鍾子洛(二十三歲)、李偉森(三十一歲)。
曾在澳輸錢被押返港
嗜好賭博的十九歲事主李達昌,於九九年起在百佳超級市場任理貨員,月薪八千元。控方開案透露,去年七月,事主在黃埔寓所附近的一間桌球室結識任職桌球室主任的首被告吳偉亮。至去年十月三十日,事主借用吳偉亮的戶口賭波,落注英格蘭超級聯賽布力般對李斯特城一場賽事,輸掉四萬元後透過轉帳付款。
李達昌熱衷賭博,曾試過在澳門賭輸錢被債主押返港還錢。當去年時正值歐冠盃賽事舉行,李達昌於去年十月三十一日,一日內落注三場球賽,阿仙奴對史浩克04落注二萬八千元、利物浦對多蒙特以及馬略卡對彭拿典奈高斯兩場賽事,各落注三萬元,但連輸三場,合共輸掉八萬八千元。他無力還債,為逃避首被告吳偉亮追債,翌日更辭去超市工作。
其後一名中間人欲替事主做和事老,於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帶事主到尖沙嘴一間卡拉OK。但三名被告到埗後即與事主對質,吳偉亮更推事主胸口,聲言「搵咗你好耐」,並表示事主未還清欠款前不能離開。事主嘗試向友人借錢但不成功。
向父求助報警擒三人
吳隨後取出即影即有相機,事主表示對方聲言「同我影張相,收唔到錢都搵到我」,但事主拒絕,被告等亦沒有堅持。被告再取出一些文具及錄音機,強迫事主簽下一張十二萬元欠單,第二被告鍾子洛更用硬物壓在事主背上,迫其就範。
其間事主致電友人籌錢,曾暗示遭禁錮在尖沙嘴,但友人未有報警。事主再致電父親,父親得悉後即報警求助。三名被告其後帶事主到土瓜灣芝栢別墅禁錮,事主致電約父親在屯門相見,三被告與事主乘車到達酒樓後,與事主父親商談還款一事,遭埋伏警員拘捕。被告吳偉亮在警誡下指事主欠下八萬多元連三萬元利息,由其餘兩被告協助收數。聆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DCCC2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