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涉及去年8月12日、20日及9月2日。第一次X於晚上在房中睡覺,被告叫醒X,帶他入殘廁後鎖門,脫去X所有衣物將他雞姦,完事後叫X反過來對他肛交。X覺得痛,但因害怕而沒有呼叫。第二次是星期日下午,X在宿舍廁所洗澡,被告現身舔X下體後急急離開。
第三次是晚上X睡覺期間,被告又入房脫下X的褲,吻X嘴巴並對X手淫至射精。被告要求X替他口交,X拒絕,被告離去。控方指,被告命令X勿向外洩露,但他後來就X拒絕口交一事辱罵X,令X很不開心,X將事告訴社工。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92/18
■採訪勞東來、撰文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