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受家屬委託律師至少三人仍尋求探視被扣港人
12港人送中看守所律師會面
再有律師嘗試去看守所,爭取與被捕港人會面。(互聯網)
12名港人上月底涉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香港電台報道,5名獲家屬委託的律師受當局壓力退出案件,但至少另外3名律師,仍然計劃尋求探視。
報道指出,其中一名律師今日到深圳爭取與當事人會面,但這名律師稱,曾被警方警告要退出案件,及不得接受採訪,相信負責監控的國保會隨行。
另外兩名律師下星期將會前往深圳,其中一人已經接獲地方司法局三個要求,包括需要報備案件、不能接受採訪及不得炒作案件。
該名律師又表示,律師委託書的公證文件並非必須,看守所亦曾以當事人已經聘請其他律師為理由,拒絕家屬委託的律師探視。家屬在香港辦理公證的費用很高,因此不會辦理有關文件,這次去深圳主要想試探當局反應。
報道又指,早前受家屬委託的律師盧思位,就前日看守所拒絕安排他與當事人會面,已向鹽田區檢察院投訴。
另外,美國著名中國法律體制專家、紐約大學法學院退休教授孔杰榮(Jerome Cohen)在一份外交雜誌上,以「變幻莫測的中國罪與罰」為題發表文章,他認為很多人面對12名港人在深圳被扣留感到的的挫敗感,是面對中國刑事司法系統時的典型經歷。
曾經是港大法律教授陳弘毅老師的孔杰榮認為,與許多政治敏感案件一樣,律師由當局委派,並非由當事人親友挑選,這些律師聽從中共和政府的命令,他認為只是「裝飾法律程序」。
對於有家屬委批的律師被當局警告要退出,孔杰榮指如果律師堅持下去,將面臨拒絕續簽年度執業許可證、永久註銷律師資格、關閉律師事務所,甚至有被刑事處罰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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