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據,陳振聰於今年2月被判敗訴後,除要承擔本人近8,000萬元訟費,也於今年4月被裁定以懲罰性基準,支付華懋一方的訟費,以及臨時遺產管理人的費用。華懋一方的訟費及管理人的費用,據悉分別為1.4億元及8,400萬元,而華懋一方正草擬清單,幾星期內會交予陳振聰一方。若陳振聰一方不同意訟費數額,便要交聆案官評估,估計要花半年時間,才能成功追數。
據了解,陳振聰已就被裁定支付懲罰性訟費提出上訴,訟費問題將在明年1月10日的正審上訴中,一併處理。
另一方面,律政司早前入稟索取龔如心的06年問題遺囑、遺囑墊底紙及據稱曾盛載該兩份文件的北京大學信封,拿去作刑事化驗。在與訟各方沒反對下,已事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