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仗的勝利在於宣傳戰,政府成功轉移視線,把公眾的注意力集中在一個虛假的問題上:辦學團體有甚麼理由抗拒家長和校友參與學校的管理?一個家長、一個校友的參與能有多大控制權力?市民不禁想,家長參與,天公地道,辦學團體連這個也反對,委實無理。其實辦學團體,特別是教會,不是抗拒家長參與,而是抗拒政府強迫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而法團校董會的模式打開了政府派人進駐,隨時介入控制的大門。條例草案的關鍵在40BR條,訂明如果辦學團體在限期內拒絕成立法團,政府就有權接管這間學校。有沒有人問一問,為何設立這個法團對特區政府這麼重要?為何辦學團體若然不從,就要面對被摧毀的命運?
可是,當局也別高興得太早,強權入侵圖窮匕現,必會催生反抗入侵的組織及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