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分別收到公屋沙田新翠邨及荃灣大窩口邨居民反映,指屋邨近月進行更換單位大門工程,將殘舊及不合防火標準空心木門,更換為實木門,但每層均有部份單位不獲更換,他們不知原因,向屋邨辦事處查詢,但房署職員未作解釋,只稱由承建商決定「換定唔換」。
擔心沒有耐火作用
他們不滿房署未向居民交代原因,擔心一旦發生火警,「空心木門」未能發揮耐火作用,房署未顧及他們安全,更換所有空心木門。
房屋署發言人回覆稱,現時大約有三十八萬個舊型公屋單位,使用空心木門,均建於一九九六年之前,雖不符合屋宇署九六年修訂《建築物條例》中《耐火結構守則》有關住宅單位木門耐火能力要求,但由於一次過為三十八萬戶更換實心木門,以每道門二千六百元計,需費九億九千萬元,費用龐大,房委會實不能短時間內負擔這項開支。
費用龐大難以負擔
房署稱,由於屋邨的樓宇走廊寬闊,且有足夠空氣流通,整體消防水平可接受,房委會於○二年初聘請專業顧問公司,進行整體消防風險評估後,認為防火安全度足夠,除考慮單位大門耐火能力外,亦需顧及消防裝置、走火通道及其通風情況、樓面設計及管理制度等。
在評估各項因素後,顧問公司確定,目前舊型公屋整體火警安全情況,並不遜於同期建成的私人樓宇。房署稱,經房委會周詳考慮後,計劃將其中十萬一千個位於走火通道「死角位」單位木門,更換為最少可耐火半小時的實心木門,費用約三億九千萬。至於其他單位木門,房署會定期巡查,若發現有破損,即更換為實心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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