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在處理一宗女大律師被裁定失職停牌1個月的上訴案時,於判詞中指現時訴訟人的教育水平越來越高,亦越來越明白自己訴訟時權利,故律師應要知道客人對他們的期望,隨著英國已強制大律師要持續進修,本港律師會亦在逾10年前要求會員持續進修,大律師公會不能再漠視這趨勢,否則實屬不幸。
中原地產前女經理劉秀瑜於2008年被控串謀公司高層,向物業買家公司支付非法回佣,劉在被裁定罪名成立後,在2011年上訴得直,並指代表她的女大狀黃錦娟未有跟她商討是否傳召物業買家公司的東主作供,認為這屬失職。
黃及後經大律師的紀律審裁組裁定失職,上訴庭早前裁定她上訴得直,今頒下判詞,指她已向劉提供正確的法律意見。
七一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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