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民主派議員質疑有關修訂違反《基本法》,法律界代表、公民黨郭榮鏗批評,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涉及違反《基本法》,指建制派草草提出修改會造成深遠影響。公民黨楊岳橋強調,今次涉及大幅改變財會會議程序,若沒有文本公告,擔心令公眾感兒戲。
立會法律顧問指,財委會會議程序具法律效力,但法例並無規定修改有關程序需刊憲,但法例亦沒有講明不用刊憲,因此由財委會自行決定。
陳健波不滿民主派議員得寸進尺,認為已給予足夠時間討論,故不理民主派反對堅持表決,而民主派則以集體離場抗議,最終有關修訂在建制派議員支持下通過。
■記者莫劍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