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教大生藏丫叉彈珠遭還柙 舍監任擔保人 高院批准保釋

蘋果日報 2019/11/26 16:02

暴動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教大抗暴之戰黃葦納

本月11日市民發起「黎明行動」,以罷工和堵路抗爭。當日凌晨警方在大埔熟食中心拘捕一班正在吃早餐的人,當中一名教育大學男生涉嫌管有丫叉、金屬彈珠、玻璃波子及板手,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提堂後不准保釋。他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大學宿舍舍監出任擔保人,成功獲批准保釋候訊。
法官彭寶琴批准被告黃葦納(24歲)以現金三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每晚10時至翌晨7時守宵禁令,而舍監亦須提供2萬元現金作人事擔保。
黃被控於11月11日在大埔綜合大樓2樓熟食中心管有一個丫叉、金屬彈珠、玻璃波子及兩個板手。案件於11月13日首次提堂,並押後至12月2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學生被控暴動 一拐一拐出庭

另外,警方於11.18在油尖旺一帶拘捕逾千名示威者,並以暴動罪名檢控其中242人。案件提堂當晚,多人因留院而缺席聆訊,其中一名留院的IVE學生今日被押送到法庭提堂。他出庭時步履一拐一拐,裁判官見狀主動問他是否需要坐下,被告環顧四周後稱「唔使」。
被告李浚維(18歲)被控於11月18日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9日再訊,被告獲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外出,須交出旅遊證件,其間不得離港,並須遵守宵禁及禁足令。
被告離開法院時,清楚可見其左腳小腿紮有紗布,需由多名親友扶著離開。
【案件編號:HCCP596/19、FLCC4999/19、WKCC4321/19】
記者 勞東來 羅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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