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就上述大綱圖修訂,共收到8份反對意見,其中7份是由所涉工地的業主,包括新地(016)、新意網(8008)、裕泰興和威馬製衣等多名廠家提出。綜合而言,大致都指出綜合發展區的缺點,每個發展區內都有不同業主,要啟動重建工作前,必須取得區內的所有業主同意;在他門的意見中,都提出有必要再細分現有5個發展區,或直接改劃為住宅(戊類)用途,以便容許個別自行發展土地。
其中新地便要求將第三綜合發展區一分為二,將所持有的安泰工業中心和毗鄰的亞洲脈絡中心,組成一個面積約8.2萬方呎的新發展區。裕泰興也要求不應只限住宅發展,建議將持有的興業中心土地改劃為商貿或商業地。
持有德士古道98至100號大部份業權的南勵投資,也要求重整第二及第四綜合發展區,以便其可獨立發展所持土地,更向城規會提交初步的發展大綱,擬建2幢約26層高商住物業,提供384個平均面積約606方呎的中小型單位。
此外,部份業主亦反映,修訂後可發展的地積比最高5倍,是不公平,因附近類似的工轉住發展,其地積比高達10倍,「反建議」可放寬限制至8倍,或跟從現時荃灣區的發展規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