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透露,的士折扣黨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但警方在去年及今年首9個月,出動800多名警員,進行600次行動,只發現10宗涉嫌折扣黨活動,當中6宗成功定罪。
運輸及房屋局指出,近10多年巴士和鐵路在長途線改善服務,又提供折扣優惠,部份的士向乘客提供折扣搶客。交諮會檢討後認為的士在短途加費和長途減費的新模式,才可加強競爭力,減少折扣黨活動,故通過市區的士業達成共識的短加長減新收費申請,落旗由16元加至18元,首10公里每次跳錶由1.4元加到1.5元,但其後每次跳錶減至1元。
1998年市區的士
車租:7,658元 燃料:3,735元 總計:11,393元
1998年大嶼山的士
車租:9,509元 燃料:5,859元 總計:15,368元
2004年市區的士
車租:8,559元 燃料:1,829元 總計:10,388元
2004年大嶼山的士
車租:14,127元 燃料:3,213元 總計:17,340元
2008年市區的士
車租:9,009元 燃料:2,948元 總計:11,957元
2008年大嶼山的士
車租:15,300元 燃料:7,650元 總計:22,950元
註:05年的士轉用石油氣推動,並獲免稅
資料來源:運輸及房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