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米可諾斯大街有一檔賣明信片的攤位,另闢一角兼賣各種語文的二手書。都是過客度假後留下的剩餘物,其中莫名其妙的消閒流行小說佔大多數,我檢視過好幾次,從來沒有任何收穫。早兩年摺了,雖然食之無味,但連這樣的獨家生意也做不住,靠賣文維生的看在眼裏,不禁有兔死狐悲之感。
放假就不能看正經書麼?也不知道源自怎樣一種想法,然而人同此心,自知沒有擺上書架的價值,用完即棄。躺在沙灘上閱讀的,不是自己嚇自己的史堤芬京驚慄系列,就是封面印着姣婆巧遇肌肉佬的艷情小說,縱使是《達文西密碼》或者哈利波特那個層次,也嫌太過深奧。曬太陽的時候大腦暫時停工,品味跟着休息,還是根本與假期無關,平日就愛消化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