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護士稱北區醫院派漏藥或屬人為疏忽 藥劑師倡直接交藥予病人

蘋果日報 2018/09/01 21:36

護士醫療事故崔俊明北區醫院藥櫃

北區醫院派漏藥予一名患胰臟癌男病人,事隔兩周才發現。有公立醫院資深護士指出,病人出院前需經醫生確認,然後由護士安排出院程序,包括通知家屬、傳送藥單給藥房等。她指一般情況下,當藥房送藥上病房後,護士需直接給予病人,除非病人需時待家人接走或等候非緊急救護車接送,才會把藥物暫存於儲藥櫃,不排除今次事故涉人為疏忽,「可能交更或其他原因,放低咗唔記得」。
該資深護士指出,街症或專科病人通常要自行到藥房取藥及繳費,但留院病人需醫生確認才可出院,出院程序由護士負責。病房護士長每日都知悉有多少名病人出院,若出院病人獲醫生處方藥物,護士需傳送藥單到藥房,當藥物送抵病房後,護士便要把藥物交給病人,並交代出院事項如覆診日期等,最後剪斷病人手帶,正式離院。
她強調,病房儲藥櫃並非專為出院病人而設,病房病人每天所需藥物或一些緊急藥物都會存放於櫃,「唔會日日都檢查」。她估計今次事故可能是藥物送上病房後,未能即時交予病人,護士為免丟失而暫存在儲藥櫃,但有人事後忘記了,「可能交更或其他原因,放低咗唔記得」。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指出,醫院一般鼓勵出院病人或其家屬自行到藥房取藥,因藥劑師派藥時會向病人講解藥物性質及指導病人如何服藥;若病人行動不便又沒有家屬代勞,則會安排病房助理協助取藥,並送上病房給護士,護士核對藥物及病人身份後,即時將藥物交予病人。
他指北區醫院把藥物暫存在藥櫃的做法較少見,一旦護士忘了取回藥物,便有機會出現類似今次派漏藥的情況。他認為院方提出每日檢查藥櫃的建議較被動,因發現派漏藥時病人或已返家,因此由護士核對藥物後即時交予病人更能有效避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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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北區醫院提出日後每日檢查藥櫃,崔俊明認為建議太被動,當發現派漏藥時病人很可能已離開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