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香港大學法律學者的陳弘毅昨日於電台談DQ議員再參選,指任何人只要符合現有法例要求就可參選,而現時本港法律沒訂明因拒絕宣誓而失去資格的人,不能參加立法會補選。
不過陳弘毅亦指出,因參選人要簽確認書,聲明自己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雖然被DQ議員上次參選立會時符合有關要求,但當時本民前梁天琦、香港民族黨陳浩天等參選人,卻因其言行被指不是真心擁護《基本法》,就算梁簽了確認書,仍被取消參選資格,所以任何人要參加補選,應避免重蹈梁天琦等人覆轍,不應說出任何令人懷疑並非真心簽署確認書的言論。
另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出席now新聞台節目時表示,政府無計劃再入稟,對立會議員宣誓提出司法覆核。
不過,曾被前京官不點名批評宣誓不合格的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認為,政府的說法只是空洞的善意,因入稟時限已過,盡快安排補選才能修補關係。
■記者莫劍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