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飲酒惹禍的青年姓鄭,前晚10時,獨自到砵蘭街一間酒吧消遣,飲酒作樂,喝得面紅耳赤,其間被指弄毀窗簾等物件,老闆娘埋單計數,連同酒錢索價5,000元。鄭沒這麼多錢,急召母親和舅父趕到協助,鄭母等人趕到,討價還價後最終以4,000元和解;不過他們身上只得2,000元,最終要簽欠單,承諾3日內歸還才准予離開。
至昨凌晨3時半,鄭返回旺角太子道西住所,疑感覺被屈,激動下拿菜刀割腕自殘,鄭母報警。鄭送院時雙手纏上繃帶,舉起V字手勢,經敷治後已出院,他聲稱不甘母親受辱:「佢哋要我阿媽跪。」又強調無意飲「 霸王酒」:「出嚟玩係要開心,唔係受氣。」更表示會賠上餘下的2,000元,但此後不再踏足該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