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憂送內地公平審訊成疑 戴啟思:澳洲國會不信逃犯人權有保障

蘋果日報 2019/02/19 12:44

內地司法制度逃犯條例潘曉穎戴啟思林鄭月娥李家超

政府擬修例,把現行法例有關移交逃犯不適用於「香港以外的中國其他地方」的條文刪除,令在台灣甚至內地犯案的港人可移交受審。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指,期望政府解釋在大眾對內地司法制度沒有信心的情況下,本港向內地以單次個案方式移交逃犯的理據,他擔心內地會否讓由香港引渡回內地的逃犯,享有公平審訊和人權保障。
戴啟思指,現時不會說絕對反對政府提出的修例,只是希望當局提供更多修例的詳情。他認為,不能以單次個案方式取代長期司法互助協議的引渡安排,又指內地要確保由香港移交到內地的逃犯,其所獲得的對待能與香港與其他簽訂引渡安排國家的地方一樣。他指,在2017年,澳洲國會擱置「中澳引渡條約」,因為澳洲國會議員不信納由澳洲引渡回內地的人,能獲公平審訊和人權保障。

他又質疑,香港與內地長期未有訂立司法互助協議,若現時提出修例容許單次移交逃犯是否政治決定。
他又指,修例後會出現由本港法庭對內地和澳門司法制度作出裁決的問題,由於三地同屬一個中國,這並非正常做法,也會令人反感。政府不斷強調,修例是基於要堵塞漏洞,但戴啟思不同意,直言看不到現時的引渡法例有漏洞。
中澳2007年簽訂《中澳引渡條約》,以加強追捕逃到澳洲的貪官及商業罪犯,澳洲政府在2017年3月底把條例草案提交國會表決,但遭議員強烈反對,議員指中國缺乏人權保障,憂慮被引渡回中國的疑犯將無法獲得公正的司法審判,不相信中國官員會信守不濫用條約的承諾。有關注人權的組織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期望與更多國家簽署引渡條約,以打擊外逃貪腐者,可是中國缺乏公正審訊,質疑簽署條約淪為北京濫權的「合法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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